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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多久必须结案

时间:2025-01-17 15:52:04

羁押期限必须结案的时长 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进展,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侦查阶段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最长约为18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进展,以及各阶段的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