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告收集哪些材料
时间:2025-01-13 02:05:03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应当收集以下材料:
用以证明实际损失以及专利的使用费的相关证据
行为人以及受害人侵权前后订单、进货单等凭据,进行对比。
用以证明侵权所得的相关证据
行为人侵权前后纳税数额、订单等材料。
被告侵权产品
提供侵权产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调查被告侵权单位的财务账簿
确定赔偿金额。
取得被告侵权人侵权的证据
包括侵权行为的照片、视频、相关文件等。
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如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损害赔偿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所需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
专利文献、销售发票、产品广告、公开使用证明等
收集这些证据以证明原告专利无效,或者被告在先使用或使用的是自由公知技术。
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了解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
其他可能的证据
如侵权产品的购买渠道、销售渠道、广告宣传材料等,以全面证明侵权行为。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被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明其不存在侵权行为,或者即使存在侵权行为,也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侵权行为属于法定豁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