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有什么权利
时间:2025-01-11 02:59:34
逃犯作为犯罪嫌疑人,享有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以下是逃犯享有的主要权利:
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逃犯在司法程序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公正对待。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逃犯必须遵守法律,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否则这些权利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