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用工有哪些形式
时间:2025-01-13 03:32:34
特殊用工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劳务派遣:
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员工,但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外包:
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这种模式下,用人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存在业务合同关系,而与外包员工之间没有直接劳动关系。
平台用工:
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平台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管理要求等方面都更为灵活。劳动者有较强的工作安排自主权,在线工作接受平台规则管理或算法约束并获取相关报酬。
共享用工:
在尊重员工意愿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将员工借调给其他急需用工的用人单位使用。这种模式有助于人力资源的灵活配置和利用。
退休返聘:
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退休后,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
非全日制用工: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且不得约定试用期。
兼职用工:
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工作,通常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借用(借调)用工:
用人单位因临时性工作任务或季节性生产经营需要,将员工借调至其他单位使用。
这些特殊用工形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成本控制能力,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法律风险。企业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选择和使用特殊用工形式,并进行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