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分居费
时间:2025-01-02 15:54:45
领取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条件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士官或文职人员。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部队驻地与配偶户籍地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并且夫妻实际不在同一地区生活。
经批准在外学习、工作执行任务1年以上,或执行重大任务3个月以上,且夫妻实际不在同一地区生活。
准备材料
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审批表,一式3份。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女方常住地证明。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逐级上报至具有审批权限的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
审批流程
团级以上单位后勤(保障)部门根据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的批复,将补助费发放至个人的工资卡中。
发放标准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已婚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文职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1000元。
审核与核查
团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通常在每年的1月和7月进行集中审核及核查。
享受时间
补助费从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算起,按月随工资发放。
取消条件
如果不再符合享受条件,将在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下月取消待遇,不再发放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并关注最新的政策更新,因为政策可能会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