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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百姓点灯上一句谚语是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的传说)

时间:2024-09-21 10:20:39

经常听有人说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一直不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今天终于找到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发生在北宋时期,当时一个叫蒲田村的地方有一个大财主,人送外号“田百万”家里良田万顷,只可惜膝下无子,在那个年代没有儿子可是很丢面子的事,所以田百万不惜重金请人看风水,遍访天下寻高人看相算命,目的只有一个,让他有个儿子。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田百万不惑之年,夫人终于为他生得一子,田百万大喜过望,视若珍宝,为其取名“田登”。因为他早就找人算过:晚年得子,必成大器,升官晋爵财源广进。他之所以给孩子起名田登,就是寓意着他儿子将来早日登科做官,平步青云。只可惜这个孩子长大了那叫一个真难看,由于早产,脑袋大大的,眼睛却小小的,眉不清,目不秀,身材又矮又胖。

田登到了上学的时候,由于家里财大气粗,总是欺负别人,后来小伙伴们不敢招惹他,因为”登“跟”“凳”谐音,小伙伴门就经常拿个凳子取笑他,然后把凳子摔地上再踩两下。气得田登回家总跟他爹说:“爹,他们总拿凳子取笑我,等我长大了要当大官,一定要让所有人都不准说这个字!”

后来田登真的当了太守,从小骄横跋扈的田登仍然记得小时候的“耻辱”,所以当了太守以后,他下令不许州内任何人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凡是与登谐音的都要改为别的字来代替,如登高要改为爬高,灯台要改为亮托……

无论谁触犯了田登的禁忌都会被戴上“有辱州官”的帽子,看太守的心情定罪,轻则挨一顿板子,重的会被判刑入狱。这一天,田太守正在批阅公文,就听见吵吵嚷嚷的一个人被五花大绑地带到了堂上,来人进门便跪在地上哀嚎着:“冤枉啊大人,大人,我一大清早去厅前闭灯,被那的衙役无缘无故蹬了一脚,差点没从凳子上摔下来……” 这个还没说完就听田太守狂躁地拍着桌子咆哮开了“大胆刁民!竟敢接连触犯本官的威严,来人哪!拖下去重重的先拍五十大板。”这个冤大头就这样被拖下去,外面接着就传进来杀猪般的哀嚎。从这以后,太守府上上下下,就连私底下说话都不敢再提“登”字了。

田太守上任转眼到了一年一度的正月十五元宵节,照往年惯例州里要挂满三天花灯,庆贺元宵节。州府也会相应地贴出告示,告知大家,按时来看花灯。只是今年这告示还真是难倒了出告示的文吏官,这告示要怎么写?不敢写上“灯”字,那怎么表达才能让人看明白?文吏官茶不思饭不想地坐在文案前傻了三天三夜,最后实在没招了,干脆就把“灯”字直接改成了“火”。

第二天告示贴了出来,“今年元宵节,本州照旧依然放火三天!”这告示一贴出来立刻引来了一大群人围观,大家都惊慌失措,大家开始私底下议论:这是要干嘛?照例放火三天? 啥时连续放过三天火?尤其是一些刚到州内的外乡人,他们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随着人群慌慌张张地回去赶紧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而当地的百姓则更是在心里怒骂田太守,于是私底下人们便悄悄传出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谚语,用来讽刺那些专横跋扈,为所欲为的小肚鸡肠的人。

故事的原文是:

州官放火(陆游)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