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社保如何交
工程社保的缴纳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缴纳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该费用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属于不可竞争费用。
具体手续包括:
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预算到市工程征管处计算应缴金额,并领取银行进账单。
到开户银行直接办理划缴手续。
社保费用到账后,携带银行进账单回执到市工程费征管处换取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和缴纳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凭证。
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
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携带《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预收款收据第四联、财务部门盖章的预收款结算单等相关资料,在工程项目社会保障费的征收额度内结算使用。
结算使用步骤包括:
工程项目开工时,由征管机构直接划缴施工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汇缴到市基金专户。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可通过其他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按一定比例拨付。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由征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公司代缴
一般由公司代交社保,按照各个公司规定以一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包括职工医保、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和居民养老保险等。
建筑劳务公司代缴
建筑劳务公司需完成以下步骤:
社保局开户,准备好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到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填写并打印员工上月工资明细表,由公司法人签字并盖章。
到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提交资料并等待落户。
到公司开户银行缴款,凭税收缴款书完成缴款。
施工单位购买工伤保险
施工单位需确定保险需求,选择有信誉的保险公司,并提交投保申请及必要资料,如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保险费,获得保险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应缴金额由项目工程总造价乘以相应费率得出。
单位需携带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施工合同,填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至项目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