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复议期多久
时间:2025-01-17 13:35: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法定复议期限一般为两个月,除非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