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提交什么
时间:2025-01-12 02:27:03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
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明确申请保全的财产信息,包括财产的类型(如房产、车辆、存款等)、数量、金额以及财产所在地。
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例如可能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会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等情况。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以证明申请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证明被申请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如民事起诉状、相关合同、借条等证据,用于表明被申请人与即将进行的诉讼案件存在紧密联系,是适格的被保全对象。
担保材料
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因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担保的方式有多种,如提供现金担保的,要提交银行存款单;提供实物担保的,如房产、车辆等,需要提供财产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提供信用担保。
其他证据材料
比如证明财产线索的材料,若要保全银行存款,需要提供银行账号;保全房产,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产登记信息等,方便法院对财产进行准确保全。
身份证明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信息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的企业信息等。
起诉状及必要的证据材料 (如适用):
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提交起诉状及必要的证据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提供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