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5-01-12 16:29:04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房地产权利证书,如房产证、土地证等。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如赠与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行政决定书、公证文件等。
结婚证(如适用),以证明婚姻关系。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 判决书和送达回证或 调解书和生效证明(如适用),以证明房产归属。
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如适用)。
委托代理公证书及 被委托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办)。
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如适用),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及 受托人身份证(如适用)。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如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
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如有共有权人)。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如经法院判决)。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缴纳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