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社保怎么报销
综合社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持卡住院报销
参保人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直接使用社保卡支付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个人用社保卡余额或现金支付。
无卡住院报销
若参保人没有社保卡,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入院证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开具无卡证明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暂不结算,待有社保卡后到所住医院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门诊费用报销
使用医保卡在门诊看病,费用实时结算,无需报销。报销范围包括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超过部分医院报销70%,社区报销90%,封顶线为2万元。
住院费用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补偿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75%、45%、20%,中医药服务部分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全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30000元。
特殊疾病和异地就医
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异地安置人员由所在单位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备案。异地就医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转诊转院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他医疗机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并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材料
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以及普通门诊、急诊收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原件。提交时间为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报销时限
社保报销一般到账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参保人下月持卡可以查到报销金额。
建议:
参保人应确保社保卡及时激活,以便在就医时能够直接使用。
报销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资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交。
对于特殊疾病和异地就医的情况,提前了解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