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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殷商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看到法律惩罚之后我全信了

时间:2023-07-04 09:04:27

商朝的统治机构,分“内服和“外服”,刑罚俱全

商汤建立了商朝这个奴隶制国家,这也是我国历史上正史记述比较详尽的一个国家。人从个体到集体再到部落,形成的集体越来越大,逐渐有了王国。国家是一个很大的集体组织,国家政权需要强有力的管理,而在奴隶社会时期,国家的管理方式是霸道的、强制的,这需要依靠制度,还需要依靠刑罚和律法,它们一起形成了整套的统治机构。


商王以下的一套统治机构里分为“内服”和“外服”,也就是指中央和地方。内服京官各司其职,在称呼上也有所区别。内服中负责政务的官叫尹,辅佐商王处理国家大事的官为相,相自古以来都是很重要的官位,直到后来宰相之位被废去,相权被分割,这个时候的国家管理机构和管理理念都已经很先进了,皇帝只要勤政学习,就会掌握科学的管理方式,相的权力被皇帝收回,皇帝掌握所有权力的同时兼听分管机构的意见来处理国家大事。


尹以下有各种事务官,叫多尹,分别管理修建王宫,耕种王田,奉派出使的事情。此外有主管手工业的司工、管理农耕的小籍臣、管理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车马的小马臣、管理治病的小疾臣等。史官负责祭祀、占卜、典礼、记录王事,管理占卜的“贞人”祝、巫专搞宗教活动。过去信奉巫术,这些祭祀占卜的人员经常能够派上用场。


外服是相对于内服而言的,外服就是臣服于王朝的诸侯,比如西伯侯姬昌、冀州侯苏护,这些都属于外服中的领导者,他们虽然对商称臣,但在各自封地就是一个完全的领导,这是比内服官员更具优势的地方。商朝以后,周朝依然分封诸侯,后来形成春秋争霸的局面,到西汉的时候汉代皇帝对这个分封诸侯的问题引起了重视,汉武帝行推恩令想要削弱藩王实力,这些都是加强中央集权的体现,也代表着统治阶级制度越来越完善的趋向。


外服臣子对商王朝贡,担任边防、进贡、纳税和征伐等义务,商王派驻地方的督官对农田和畜牧进行管理,管理农田的叫甸,管理畜牧的叫牧,这是商朝对于诸侯王的一些监督措施,可是地理之隔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诸侯王还是有很大自我发展的空间。


从内服到外服,官员的设置主要以对人的管理、对神明的预言、对物产的生产监督及对具体问题策略的提出几个方面来安排。商朝奴隶众多,这些奴隶被当作牲口来使用,他们从事于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的叫叫众,从事手工业的叫叫公,从事畜牧业的叫羌诌,家里奴隶叫妾、奚、仆。在祭祀的时候,奴隶很有可能会被拿去活祭,这在我们如今看来是非常残忍的,但是商朝就是这样,每次殉祭的人数还不在少数。


为了管理人,一个国家会有相应的法律和刑罚。在商朝,已经有了后世所说的五刑,甲骨文中的伐,是用戈砍头的意思;黥,就是用刀在脸上刻文涂墨;劓,用刀割去鼻子;宫,用刀割男子生殖器;刖,用锯子锯掉脚。五刑是比较残酷的主刑罚,而对于一般犯人都会使用到的监狱、手铐、脚镣等在商代的时候都是已经具备的东西了。这些刑罚和设施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就是一种警戒,用强制力来治理国家是那个时代的统治者最为常用的手段。商纣王帝辛原本做太子的时候挺优秀,当了大王就成了暴君,大概是因为他对于统治者治国治民的方法上没有理解灵活,领悟透彻,才做了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情,因为过于残暴,而不能使人信服,所以成为了亡国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