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轻伤达到多少厘米
时间:2025-01-18 22:37:36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鉴定标准中,关于伤口长度的具体要求如下:
轻伤一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²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
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厘米以上。
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
穿透创: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口唇裂创: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平方厘米以上。
总结: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达到 4.5厘米以上,可以构成轻伤二级。
面部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达到 6.0厘米以上,也可以构成轻伤二级。
建议在实际鉴定过程中,根据具体伤口的位置、类型以及愈合情况,结合上述标准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