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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交怎么交接

时间:2025-01-06 16:27:07

社保转交的交接流程如下:

提出社保转接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与接收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移个人账户与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办理缴费

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到社保转移单。之后,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最后,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

领取参保凭证

离开原参保地前,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凭证,记录参保的起始时间、实际缴费月数和个人账户存储额等信息。

咨询与办理

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

建议:

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资料,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及时与新旧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保持沟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