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
时间:2025-01-18 06:12:35
伤情鉴定的时机主要 取决于损伤的类型和具体情况: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具体到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的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伤害案件后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对于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因此,伤情鉴定的具体时机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通常在伤后尽早进行,并在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进行详细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