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违规运输撒漏问题频出 龙华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南都讯 记者 张小玲 通讯员 宋喆 陈紫嫣 观澜街道正处大开发、大改造时期,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道路施工和土方运输工程日益增多。同时,由于与东莞接壤,跨区域运输频繁,泥头车违规运输、撒漏问题频出。观澜街道办事处近日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泥头车封闭盖板未盖严,车厢外挂泥,车体上有部分钢筋伸出车外,要求现场及时整改。
设卡严查当场整改
为落实《“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观澜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林泽鑫、潘钰坤近日依法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高双文、周瑜,龙华区人大代表梁路平,龙华区政协委员陈明翔,驻队律师卓柽鹏,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来到观澜二办天桥路段,总共拦停七辆泥头车,围绕泥头车运输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拦停了第一辆泥头车,绕车一周检查。“可以看到该泥头车车身整洁合规,车身密闭较好,请做好登记,继续保持。”随后将车辆放行。
接着,执法人员拦停了第二辆泥头车。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封闭盖板未盖严,“运输的沙土有可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掉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同时还发现该车车尾带泥,提醒驾驶员须及时整改,做好泥头车的冲洗工作。第三辆和第四辆被拦停的泥头车车身都有明显冲洗痕迹,驾驶员做好登记后随即被放行。
在拦停第五辆泥头车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封闭盖板未盖严,车厢外挂泥,且车体上有部分钢筋伸出车外,“这些都要及时整改,避免发生意外。”司机立即对车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随后车辆被放行。
拦停的第六辆泥头车同样存在车辆封闭盖板未盖严的情况,电池箱上有冲洗后残留的泥土,对此司机现场立即进行了清理。拦停的第七辆泥头车车身整洁合规,冲洗干净,密闭盖按要求盖严。该车司机表示,工地有严格的清洗制度,会进行两次冲洗。
工地是源头 道路是末端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提醒,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车身、车轮不得带泥上路,运输途中不得出现撒漏、扬尘等问题。具体规范明确要求车辆必须安装密闭装置,出场前需彻底冲洗,确保无泥土附着。“泥头车车身不洁或撒漏是道路扬尘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扬尘污染空气,加剧雾霾,危害市民健康;撒漏的渣土、碎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尤其雨天易导致路面打滑;渣土堆积还会堵塞排水系统,增加城市内涝风险。此外,车身带泥上路还会破坏道路整洁,影响市容市貌,这些都不利于我们城市街道的美观和整洁。”
驻队律师补充,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废弃物时应当在道路行驶的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整洁,禁止车轮带泥、车厢外挂泥,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如违反以上规定,即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车轮带泥、车厢外挂泥的,由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按照每次每车处五千元罚款。”
专项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介绍,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运输企业和工地管理方严格落实《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车辆密闭运输、车身冲洗等扬尘管控措施基本到位,“值得肯定的是,在执法过程中,相关责任方积极配合,部分瑕疵问题立行立改。总体而言,本次行动有效遏制了道路扬尘污染,达到了预期目标。”
工地是源头,道路是末端。执法人员提醒,各运输企业、司机朋友以及工地管理方始终绷紧“环保”和“安全”两根弦,严格遵守《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做到“三必须”:车辆必须密闭运输、出场必须彻底冲洗、运输路线必须合规备案。此外,市民可以通过“i深圳”APP或12345热线积极举报违规行为。
普法小问答
Q:观澜街道如何利用科技手段实现非现场执法呢?
A:观澜街道构建了全天候一体化监控体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24小时监控违规偷倒撒漏行为。在农林地、“断头路”等偷倒黑点加装高清摄像头,比如去年在牛湖收费站周边布控的智能摄像头,成功通过车牌追踪锁定跨市倾倒的东莞车辆,48小时内完成从取证到破案。
Q:面对跨市偷倒难题,观澜街道如何打破执法壁垒?
A:观澜街道重点打通了三个环节:一是跨市协查机制,比如广培社区高尔夫大道偷倒案中,东莞城管局迅速提供了涉案停车场监控,两地同步控制涉事车辆;二是数据共享平台,接入公安天眼系统的摄像头和交警卡口数据,通过车脸识别技术追踪套牌车;三是联合执法闭环,异地案件通过电子证据互认实现,省去了繁琐的跨市文书流程。
Q:如何从源头减少偷倒行为?对企业和工地如何监管?
A:观澜街道充分利用多部门协同机制,梳理重点企业、工地、路段,做好数据分析研判、线索移交工作,让工地改善泥头车监管模式,强化外部管理,严管工地出入口,强化泥头车监管的端口前移,实现从源头上减少泥头车污染路面的行为。市、区生态环境局予以大力指导和支持,协调各相关主管部门对在建工地、建废企业、搅拌站等重点扬尘源全链条生产建设作业同步严加监管,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共创“深圳蓝”,不断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