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罚款按照哪个条例
时间:2025-01-16 10:25:23
超生罚款,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的。该条款明确指出,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如下:
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如果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如果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则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在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上述规定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上述规定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上述规定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
按照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此外,各地区可以根据本省情况制定具体的计划生育条例,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超生罚款的具体标准和征收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