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5-01-10 23:09:34
抵押和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
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
占管形态不同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保管。
质押需要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通常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处置权不同
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时,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时,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抵押物处置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
质押物处置不需要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时间质权人即可处置。
担保范围
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质押的担保范围除了上述内容外,可能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