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遗洒是哪个法规
时间:2025-01-16 11:27:23
道路遗洒相关的法规主要有以下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而造成泄漏、遗撒,机动车辆带泥在市区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一款:在城市道路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车辆运载液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避免泄漏、遗撒和飞扬。
第五十条第(二)项: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城管执法局对驾驶人处人民币8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法规共同规定了对于道路遗洒行为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涉及到的主体包括行为人、车辆驾驶人、公共道路管理单位等。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责令改正等不同形式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