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如何交易
时间:2024-12-27 20:23:55
民宅交易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委会发起申请。
村委会审核后,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审核与公示
国土资源所进行地籍调查,并公示十五日。
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文件到交易所。
缴纳买卖过户手续、契约、印花税等税费。
交易所发放《房屋卖契》,并将相关文件转给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房屋土地管理部门。
颁发证书或证明
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房人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部门的房政科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如交易的是整宗房屋中的一部分,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
注意事项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
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请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时效性和法规变化。